| 索 引 号: | jingkaiqubgs/2025-0000045 | 公开目录: | 沂新办字 |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党政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沂新办字〔2025〕16号 | ||
关于进一步发挥
“营商环境体验官”作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依托“营商环境体验官”引领示范,有力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发挥好“营商环境体验官”各项作用,促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主动担当作为的“营商环境体验官”队伍,聚焦优化全区营商环境,通过实景体验和专题体验等手段,利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发现并反馈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综合执法、政策落实等领域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闭环,形成“真实感知、及时发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同时,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准确把握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构建政企良性互动格局,更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人员选聘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条产业链相关企业、部分区直部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士,以及自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工作的群众中,公开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
1.选聘条件。①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原则性强,能够廉洁自律。②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营商环境体验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③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④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和工作精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曾受到或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2.审查程序。区营转办根据授权具体负责选聘和管理工作。“营商环境体验官”每届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有关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终止聘任:
①聘任期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规范要求的;
②本人申请辞任并提交书面申请获批的;
③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
④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的。
(二)工作职责
1.参与沂河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重大改革举措的拟定并提出建议意见;
2.针对沂河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3.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市场主体,了解企业诉求,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和合理诉求,主动建言献策;
4.按时参加营商环境座谈会、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等活动;
5.主动推广“欢迎光临·沂事无忧”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宣传沂河新区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讲好营商环境“新区故事”;
6.积极对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行为进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7.对影响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8.针对支持产业发展、企业发展、关心关爱企业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尊商重企的人文环境建设。
(三)工作方式
1、体验式监督。①实景体验:从传统政务大厅向线上线下全渠道延伸,重点覆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平台使用便利度、惠企政策落实、要素保障服务等内容,通过“亲身办”“陪同办”等形式,找出政务服务中的堵点、痛点;②专题体验:参与"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行业行政检查”等重点事项的执行,深入了解行政执法运转过程,从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双重角度提出优化建议。
2、问题反馈渠道。①线上平台:通过沂河新区奔驰中国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营商环境问题反馈链接、营商环境问卷程序二维码“扫码反馈”“一键提交”等功能,提交问题线索。同时做好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员,鼓励周边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②线下渠道:参加体验官座谈会、“亲清会客厅”等活动现场反馈营商环境问题。
(四)结果运用
对“营商环境体验官”发现反馈的问题,区营转办将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实行销号管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营商环境体验官”。会同纪检监察工委成立联合督导组,评估问题整改实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对沂河新区各部门单位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体验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不断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纪律
1.不得接受或索取财物,不得与行政相对人存在与其受聘身份不符的利益关系;
2.不得利用受聘身份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需回避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对在活动中获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泄露和传播;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和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配合“营商环境体验官”开展工作,确保“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有力有序推行。
(二)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知晓、主动参与,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区营转办负责对“营商环境体验官”和体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对作出积极贡献、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对参与体验不主动、工作不负责或有违反纪律、规定的体验官,及时调整。同时,及时将热爱公益、敬业负责的干部群众吸收到“营商环境体验官”队伍中来,确保“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收到实效。
临沂沂河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媒体解读:《关于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作用的实施方案》